創業主和中小企業老闆們請特別留意!財政部國稅局自民國114年1月1日起,已嚴格申令執行電子發票傳輸時限之規定。換句話說,各位營業人若未能依照「營業人開立電子發票應傳輸至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之資訊範圍及時限表」之規定,於每單月10日前將空白未使用之字軌號碼傳輸至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存證,國稅局將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8條之2規定,除通知限期補正外,可能處以新臺幣1,5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罰鍰,且屆期未補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為守護企業利益,請各位老闆們務必按時申報,切莫超過法定限期。
源頭管理:落實按實際需求取號並可自行操作縮減
要避開罰單,最穩健的作法是從源頭簡化工作量。依規定營業人應定期檢視每期「電子發票空白未使用之字軌號碼」取號量是否符合實際業績需求,避免因超額取號反而增加了漏報的風險。若老闆們發現發票用量穩定減少,仍可自行操作縮減號碼:請登入「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點選「電子發票字軌號碼取號(BTB004W)」功能來調降下期配號組數,或者填具紙本申請書向所在地稽徵機關來申請減少組數。
注意提醒:每逢次期7日起主管機關會發警示郵件
再者,其實主管機關的財政部國稅局也設有提醒機制。以1-2月當期為例,平台會於3月7日起(也就是次期開始的第7日),針對尚未上傳完整資訊的營業人發送「尚有電子發票未上傳」通知信至取號人信箱。老闆或會計人員們收信後,應立即查察並彙整尚未開出的空白發票號碼,趕在3月10日最後期限前完成補上傳作業。
查詢並確認:上傳後抽空進查詢頁面確保資料申報無誤
空白號碼上傳平台後,老闆或會計們得空仍應檢查資料無誤。營業人完成空白字軌上傳後,再進入平台選單,依循:「每單月10日前應辦理事項/上傳空白未使用發票號碼作業(BTB404W)」,並透過「查詢」頁籤確認資料是否已正確存證。唯有查詢頁面確認資料顯示完整,才算真正完成合規申報,也確實避免可能發生的法律裁罰。
期限不等人 善用寬限期
忙中難免有錯,對此國稅局強調,若未經檢舉或趕在國稅局專項調查前,營業人已自行發現疏漏並補正傳輸者,依規定免予處罰。因此再次提醒所有老闆,電子發票空白字軌申報切記不可超過單月10日之限期。萬一還有任何操作上的疑慮,也可至財政部國稅局官方網站的「電子發票資訊存證宣導專區」查詢,或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國稅局有專人引導輔導申報。
如果對於上傳平台還有任何不懂的地方,可以直接諮詢 宜泓稅務記帳士事務所 !也歡迎加入宜泓事務所官方LINE https://lin.ee/X4rejh3g 與我們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