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稅2.0四大重點一次看!

房地合一稅2.0於今年7月1日正式上路了!政府希望能透過房地合一稅這次的全面性改革遏止投資人靠短期房地買賣炒作房價,藉此健全台灣房市發展,因此凡是105年後取得的房地、房屋使用權、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或有實質移轉房地的股權交易,課重稅將從原先的2年延至5年。今天宜泓就來幫大家整理這次房地合一稅2.0的4大重點!

重點一|實施日期及適用對象

個人及營利事業自110年7月1日起交易下列項目適用房地合一稅2.0,須按新制課稅:

  • 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房地。
  • 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之房屋使用權。
  • 105年1月1日以後取得之預售屋及其坐落基地。
  • 符合一定條件之股份或出資額。

為抑制預售屋炒作,及防杜以股權移轉方式炒作不動產,本次修法將「預售屋交易」及「實質移轉房地的股權交易」納入課稅。

重點二|房地合一稅1.0跟2.0差別

  • 個人:按持有期間決定課徵稅率,為抑制個人不當炒作不動產,修法後課重稅(35%、45%)的期間延長,2年內課稅45%、3~5年課稅35%。
  • 營利事業:為了抑制營利事業(法人)不當炒作,並防止個人藉由設立營利事業(法人)進行房地短期交易來避稅,修法後營利事業比照個人按持有期間採差別稅率分開計稅,2年內課稅45%、3~5年課稅35%。

重點三|5種不受影響的交易

  • 維持20%:
  1. 個人非自願因素交易(調職、房地遭強制執行等)
  2. 以自有土地與建商合建分回後房地第一次移轉
  3. 以自有房地參與都更或危老重建取得房地後第一次移轉
  4. 營利事業興建房屋完成後第一次移轉
  • 維持10%:
  1. 自住房地設籍並居住滿6年出售(課稅所得400萬元以下免稅)

重點四|土地漲價總數額設上限

現行計算房地交易所得可減除土地漲價總數額,少數民眾藉由高報土地移轉現值,墊高土地漲價總數額,以減少交易所得,規避35%、45%的所得稅負,政府為防止利用土增稅與房地合一所得稅的稅率差異來規避稅負一事,修法後「土地漲價總數額」以公告土地現值所計算的數額為限。

  • 課稅基礎=房地收入-成本-費用-土地漲價總數額
  • 修法後,土地漲價總數額減除上限=交易當年度公告土地現值-前次移轉現值
  • 超過上限部分不得減除,但超限部分計算繳納的土地增值稅可列費用
  • 推計費用率由5%調降為3%,並增訂上限金額為新台幣30萬元,避免有心人士藉墊高成本、費用避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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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房地合一稅2.0影響最大的就是投資客,以往2年即享20%稅率,修法後要5年以上才能享20%稅率,且預售屋買賣及實質移轉房地的股權交易這次修法也同步納入房地合一稅2.0,若要靠不動產買賣賺取短期投機似乎又更困難了一些,如果對於房地合一稅2.0還有不懂的地方,也可以直接諮詢宜泓稅務記帳士事務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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