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販賣機要開發票了?2022 年上路新法規

財政部新規定,自動販賣銷售食品、飲料和收取停車費者,最快將於 2022 年起開立發票給消費者,特別建議業者要於 2022 年的 1 月 1 日前在自動販賣機導入統一發票系統。若沒有處理,財政部將會給予 1 年或 6 年的輔導期,若未開發票將會開罰喔!

目前我國市面上有很多自動販賣機的商業模式,以販售「食品、飲料」和「停車場」兩機種為眾多,造成許多消費者反應,無法直接取得統一發票,業者就有可能會有逃漏稅之疑慮,並影響到消費者索取統一發票兌獎的權益了。有官員表示,以過去的自動販賣機大多為傳統機械設備,沒有辦法使用電子發票設備與網路連線來改進。因此,過去國稅局對這類業者的規定是使用收據按季課固定的小規模業者營業稅,或是按月將交易明細集結彙整交易數字,開立一張統一發票再按時申報營業稅來代替。

但現在的科技發展已達到某個程度,在自動販賣機逐漸電子化,像是可以使用悠遊卡、一卡通等電子交易的自動販賣機、停車場的繳費機也能開立發票。若未來逐步改進,國稅局將會要求業者來修改自動販賣機的功能,讓消費者逐一記錄該筆消費的金額與時間,開立雲端發票或其他種類統一發票,未能改善的話,將依法處罰。

若沒有將自動販賣機開立發票,會有怎樣的懲罰?罰則的金額是多少呢?

若商家漏開發票給下游廠商或消費者的話,會涉及「逃漏稅」和「未給予他人憑證」兩種的罰則擇重處罰。未給付憑證為稅捐稽徵法第 44 條規定,按照查明認定總額處 5% 金額為行為罰、單次罰鍰上限為 100 萬元。

若涉及逃漏稅,則依營業稅法第51條規定,最高可裁處漏稅額5倍做為罰鍰金額,單次罰鍰上限為100萬元,若一年內經查獲達三次者,國稅局可勒令停止營業。

自動販賣機開發票的設立與輔導期限是?

  1. 銷售食品和飲料:若自動販賣機是 2022 年以後取得,輔導期限為 2022 年 12 月 31 日;若是之前取得,輔導期限為 2027 年 12 月 31日。
  2. 收取停車費業者:輔導期限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如果對於自動販賣機使用發票一事還有不懂的地方,也可以直接諮詢宜泓稅務記帳士事務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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